陕西省级财政支持优势农产品、一村一品等实施方案
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本批次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重点支持优势农产品贮藏设施建设、一村一品休闲农业有关内容。
一、优势农产品贮藏设施建设
(一)建设内容
支持建设千吨级预冷库和机械贮藏保鲜库,每库有效库容不低于4000立方米,每库补助60万元;支持建设小型贮藏库,参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相关标准补助,库容100吨,每库补助10万元,每个合作社承担项目不超过200吨。各市县用于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资金不低于80%,其中百吨小型冷藏库应当全部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建设。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重点支持我省果蔬等重点县,综合考虑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等项目与往年优势农产品贮藏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县区布局,支持渭滨等26个县区,建设果蔬保鲜库,每县补助120万元。
(三)资金支持环节
选择实力较强、运作规范、果蔬营销流通渠道稳定顺畅、示范带动农民增收效应好的合作社作为实施主体,应具备项目建设所需的相应的建设用地、资金配套能力,优先支持脱贫县区村集体领办的合作社。承担项目合作社要明晰果库产权,专项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属合作社成员所有。本项目支持的贮藏设施须为新建,已建成项目不得享受补助;本项目不得与中央冷链物流仓储设施等项目叠加实施,即不得以同一设施设备重复享受补助。
二、一村一品重点镇
(一)建设内容
以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或示范村所在镇为主打造全省一村一品重点镇,进一步推动县域特色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培育打造新形势下一村一品升级版,为全省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后备军,构建梯队发展格局,加快推动全省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撑全省乡村振兴的作用更加突出。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2022年支持建设12个全省一村一品重点镇由项目评审选出,每个补助资金260万元,省发展特色与休闲农业指导中心补助209万元。
(三)资金支持环节
一是一村一品主营产业链融合提升。支持镇域在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基础上提升农特产品初加工和商品化处理水平,创建特色品牌,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加快全产业链发展。二是一村一品农业多功能拓展。支持镇域结合人文历史和产业特色发掘展示主题农耕文化,开展休闲农业创意产品研发,完善电子商务设备等。
各项目实施县请严格按照申报方案开展实施。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细化实施方案
各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本方案进行进一步细化,并指导各县(区)抓紧制定细化的实施方案。各县(区)在制定实施方案过程中,要做好任务分解,细化补贴对象、比例、方式等内容,明确申报审核和过程监管。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汇总辖区县(市、区)实施方案后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
(二)抓紧组织项目实施
各县(区)要按照报备的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争取2022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县(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主体遴选管理,确保过程、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各市县不得擅自改变项目计划,确需变更的,按照相关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申报。
(三)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各市县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严格按照建设内容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安全、项目顺利实施。要加强资金管理,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禁挤占、挪用。要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先期安排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项目完工后及时完成项目验收资金兑付有关工作。
(四)强化项目绩效考评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实施成果等情况按要求开展绩效考评,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绩效考评报告、项目验收总结和项目总结一并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将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验。
(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对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各地要严格按照中省关于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有关规定安排和使用资金。
附表:
1.优势农产品贮藏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表
2.一村一品重点镇项目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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