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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

来源:陕西产业网   作者:峰云汇   时间:2022-09-05 11:07:20

陕西省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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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农质发〔2022〕4号)要求,计划“十四五”末在全国创建300个左右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打造标准化引领农产品质量效益竞争力提升的发展典型和两个“三品一标”协同发展的示范样板。为做好我省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主体

示范基地采取“基地单位+技术单位+主管单位”联合创建模式,原则上由基地单位牵头申报。基地单位可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协会和联盟、科研推广机构等;技术单位为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标准制定、示范推广能力的有关科研和推广单位;主管单位为基地单位所在市、县级政府或相关部门。鼓励在政府统筹指导下,全产业链各环节具有优势的多家主体联合申报。申报基本要求如下。

(一)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良好,近两年内无违法行为。

(二)应选择1个产业基础好的主导产品进行申报。原则上,种植规模不低于5000亩,畜禽养殖不低于5万头猪当量,水产养殖面积不低于3000亩。地理标志农产品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三)申报基地产业布局合理,覆盖产加销全链条,总产值8000万元以上,一产比例不低于40%。

(四)申报基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主体及其产品纳入省级或国家追溯平台管理,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已获得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相关证书。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五)已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和技术团队,基地示范带动力强,促进小农户按标生产。

优先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脱贫县的有关主体,以及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基地申报。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以产品为主线,以强化全程质量控制、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促进融合发展为目标,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全面开展标准梳理、比对分析和跟踪评价。依托省市县三级技术推广力量,按照“有标贯标、缺标补标、低标提标”的原则,加快产地环境、品种种质、投入品管控、产品加工、储运保鲜、包装标识、分等分级等环节标准的制修订,着力构建布局合理、指标科学、协调配套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二)提升基地按标生产能力。建立健全基地标准化制度体系和实施激励机制。支持基地开展生产、加工、储运、保鲜等环节设施设备标准化改造,改善标准化生产条件。推行绿色生产技术和生态循环模式,制定与技术模式相配套的标准综合体,编制简明易懂的模式图、明白纸和风险管控手册。建立标准化专家队伍,对开展标准宣贯培训,推动标准规程“进企入户”。构建产加销一体的全链条生产经营模式,提升各环节数字化、标准化水平。。

(三)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加强产地环境和投入品使用管理。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完善农事操作和种养殖用药记录档案,建立基地内检员队伍,落实自控自检要求,规范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推行质量追溯和信用管理,推动建立信息化质量控制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强基地日常巡查检查,鼓励基地设立标牌,明示种养品种、地域范围、技术模式、责任主体等内容,推动质量安全情况公示上墙。

(四)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精品。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良好农业规范等农产品为重点,培育绿色优质农产品精品。建立农产品营养品质指标体系,开展特征品质指标检测与评价,推动分等分级和包装标识。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加强农批、商超、电商、餐饮、集采等单位与基地对接,培育专业化市场,建立健全优质优价机制。

(五)提升辐射带动作用和综合效益。支持基地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订单农业等模式,通过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管理,带动区域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升级。开展专业化全程化生产技术服务,将小农户纳入标准化生产体系,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标准化领军主体,促进标准与产业、技术、品牌、服务深度融合,提升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三、创建步骤

示范基地采取“先创建、后认定、再推广”形式,在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创建的基础上,农业农村部择优认定并授牌一批示范基地,在全国示范推广。创建步骤如下。

(一)主体申请,县市审核。示范基地创建主体参照《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技术导则》及有关建设指南,制定示范基地创建方案。申报材料应包括申请表(附件1)、创建方案(附件2)及有关佐证材料。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后,向省农业农村厅申请。

(二)组织创建,省级推荐。省农业农村厅将参照考核评价指标表(附件3)组织遴选确定我省示范基地创建名单,完善实施方案后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备案。各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实际,组织相关主体开展创建,省农业农村厅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根据农业农村部下达的示范基地推荐指标,择优推荐国家级示范基地。

(三)专家评审,部级认定。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对各省份推荐的示范基地进行评审,拟定示范基地建议名单。经农业农村部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并授牌。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示范基地创建,制定工作方案,严格创建标准和申报程序,做好基地推荐和动态管理。申报创建基地所在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确保创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省农业农村厅将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督导考核。

(二)强化技术指导。各创建单位要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及技术单位的联系沟通,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要做好创建工作的技术统筹和指导,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和标准制修订的组织协调。各示范基地要加强与有关科研院所合作,组建标准化专家组,做好标准综合体及配套宣贯材料编制和实施应用。省级市级农业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加强对相关示范基地标准体系构建的指导。

(三)强化政策扶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统筹相关涉农资金支持基地建设,鼓励将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全省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等与示范创建工作统筹实施。支持示范创建的相关标准立项及相关质量认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企业标准“领跑者”。

(四)强化总结宣传。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示范创建工作总结,凝练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模式,打造一批统筹推进两个“三品一标”发展典型。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成效和典型经验,助力示范基地扩大影响,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请各市(区)农业农村局于9月15日前将示范基地创建材料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备案,报送材料包括本市总体方案、各创建基地申请表、创建方案及市级申报函(一式3份)(加盖公章)。并于11月30日前将本市示范基地创建进展情况(一式3份)(加盖公章)报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所有上报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admi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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