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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支持陕西农业绿色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峰云汇   时间:2022-09-05 16:13:22

中央财政支持陕西农业绿色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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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农业绿色发展、乡村产业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部分生产发展类项目实施方案,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做好各类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本批次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通过实施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持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通过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奶业振兴行动与畜禽健康养殖、畜禽种业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通过推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强化政策落实与监督评价

(一)推进统筹使用。落实“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切实提升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约束性任务补助资金不得统筹使用。各市(区)在完成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的基础上,可在大专项内部统筹安排指导性任务补助资金,但不得跨转移支付项目整合资金、不得超出任务清单范围安排资金、不得将中央财政资金切块用于省级及以下地方性政策任务。安排给56个脱贫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的资金,按照财政部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执行。鼓励各地按规定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强化政策衔接配合,推动相关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统筹。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按要求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水平、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要因地制宜研究确定补助方式,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积极探索适应不同主体,更加科学有效的支持模式。各市(区)在细化实施方案过程中,要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沟通,正式印发报省厅相关业务处室备案。

(三)强化政策公开。各级要及时将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加强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公开,简化申报流程,公开申报指南,保障涉农主体知情权和选择权,要做好拟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过程管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定期调度和督促指导,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各市(区)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创新工作方式,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省级报告。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自2022年7月起每月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上报资金执行情况,2023年1月10日前报送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按要求报送有关基础数据。各级要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关数据材料报送情况纳入相关资金的绩效评价范围。

(五)加强资金监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上下级和同级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申报材料不得通过中介机构运转,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六)深化绩效管理。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区域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中省将采取绩效监控与抽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评价资金安排规范性、资金执行进度、信息报送以及地方财政投入、社会资本投入等情况,并组织对重点任务、重点地区进行绩效考评。对违反规定统筹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地方性任务的,中央财政将在安排下年度资金时予以扣减。对由中介机构直接代理申报项目、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的,一经查实,项目支持对象列入黑名单,有关县(市、区)暂停安排实施该项目。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29日

2022年农业绿色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2022年农业绿色发展重点支持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等内容。

一、绿色高质高效行动

(一)建设内容

聚焦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兼顾果菜等经济作物,在全省范围内打造粮油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县24个,经济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县4个。每个粮食作物示范县集中打造一定数量的千亩方和万亩片,结合千亩方建设固定不少于50亩的绿色高质高效技术集成试验基地,并辐射带动周边大田均衡增产。每个经济作物示范县集中打造一定数量千亩方,并进行辐射带动。在示范区力争实现小麦集中连片亩产600公斤以上、夏玉米650公斤以上和春玉米800公斤以上、果园平均亩产达1500公斤以上,设施蔬菜基地平均亩产达6000公斤以上的创建目标,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以单产提升和绿色生产相协调为目标,兼顾小麦促弱转壮,因地制宜集成推广1-2套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技术模式。其中,示范区单位面积化肥农药用量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病虫害绿色防控全覆盖、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带动示范县节本增效5%以上。

突出需求导向,聚焦种植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着力发展高产优质小麦专用品种、耐密植宜机收高产玉米品种,大力推行“家庭农场+示范区”“合作社+示范区”“龙头企业+示范区”等经营模式,推动构建一乡1-2个、一县3-5个主导品种的结构布局,力争培育一批粮食优质特色产业基地,不断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发展订单生产,逐步推动产业融合,完善标准体系,打造标准化示范基地,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力争推介一批优质粮食品种、区域特色品牌,延长产业链,提升粮食生产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结合当地生产实际,组织专家开展前瞻性技术试验示范,重点从提高播种质量,小麦精量播种和保优栽培,玉米籽粒收和全程机械化,节水灌溉和无人机飞播等方面开展技术引进、攻关和集成,因地制宜进行熟化和本地化,引领当地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补助标准、对象

1.补助标准。省市县三级联创,省级在各市确定省市县联创“万亩片”,市级在辖内项目县确定市县联创“千亩方”,各项目县在项目区内确定县级攻关“百亩方”,粮食作物按照万亩片每亩不低于30元,千亩方每亩不低于70元,辐射带动区每亩不低于4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经济作物(果树)按照核心试验基地每亩不低于5000元,推广示范园每亩不低于500元,辐射带动果树优势区每亩不低于1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设施蔬菜高质高效示范区建设,根据建设内容和补助环节不同,按照关中地区每亩不低于1万元,陕北地区每亩不低于4万元的标准补助。

2.补助对象。聚焦粮食、果蔬等新型经营主体,择优选择一批“有基础、想干事,能成事、有影响”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国有农场等作为实施主体,参与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重点承担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示范推广,通过亲自示范,影响并带领周围农户应用先进技术,不断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和组织化;聚焦社会化服务主体,大力支持社会化、专业化科研机构和服务组织作为技术载体,围绕良种示范、整地播种、施肥打药、收割收获等关键环节开展全托管或半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通过化零为整,着力提高作业水平的机械化和集约化,确保技术到位率。省果业研发中心承担果业节水攻关补助90万元,省农技推广总站承担指导培训、优品推广补助106万元。

(三)资金支持环节

重点对玉米增密度、小麦宽幅沟播、旱作节水增效等技术的关键环节进行补助,加快推动成熟模式的大面积推广应用,不断提高技术到位率和覆盖率。资金用于对统一供种、统一农资、统一技术、统一管理、树立示范标牌等物化投入进行补助;对推广先进新优种苗、施药机械、制种机械、节水器材、改进施药方式、购买病虫绿色防控、耕种收一体化作业等社会化服务进行补助;对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开展优质品种推广、新技术集成组装、瓶颈技术攻关及高产竞赛测产、项目考核验收等方面进行适当补助。蔬菜重点对设施基地棚型结构改造升级、配套设施及机械化设备、棚面雨水收集节水技术、微生物有机肥土壤改良等环节进行补助。

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一)建设内容

1.推进星级创建。围绕服务效能、服务质量、服务成效“三提升”,以县域为单位,采取定目标、定内容、定指标三项举措,大力开展星级农技推广机构和星级服务示范县创建。

2.推进信息服务。发挥信息化服务高效便捷、覆盖面广的优势,丰富数据信息,强化服务功能。组织农技人员、特聘农技员、示范主体注册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注册率、使用率达到95%以上。

3.推进基地建设。聚焦县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建设补助项目示范基地,按照“推广机构试验田、农技人员练兵场、高素质农民加油站”要求,建设集技术推广、培训指导和科普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展示基地,每个项目县建设不少于3个示范带动效果明显、长期稳定开放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支持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

4.提升技术推广。围绕“十四五”稳产保供和绿色农业发展,重点抓农业科技先行共建、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粮油作物等绿色高质高效技术,开展外来入侵生物普查及防治,切实做好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建立完善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路径,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技术推广格局。遴选推介市县年度农业主推技术,各市推广不少于3项符合资源节约、增产增效、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县级通过主推技术遴选推介,组建主推技术指导团队,落实技术示范任务,开展观摩培训活动等,确保主推技术落地。

5.提升服务效能。构建“一主多元”推广体系和“一性三化”服务机制,推动全省农技推广体系高效率运行、高效能服务、高质量发展。农技人员人年均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达到100日次、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5%,构建效能绩效评价长效工作机制。

6.提升队伍能力。按照农技员培训的“陕西模式”,开展能干、能讲、能写的“三能型”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以实训为主,采取不超过60人的小班模式,分级分类开展培训,着力提升人员素质能力。全年培训农技员7500名。

7.提升主体培育。主体培育向“控数量、提质量、强带动”转变,结合地区产业发展和技术推广需要,科学确定年度主体培育数量。完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和考核激励机制。完善农技人员对口指导服务制度,对示范主体开展不少于3次的手把手、面对面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将示范主体打造成主推技术应用传播的主力军,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8.提升特聘计划。按照“补短板、强产业、重实效”思路,围绕制约当地产业发展技术瓶颈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通过购买服务和定向委托等方式,每个县围绕1-3个特色产业发展需要,招募10名特聘农技员(特聘动物防疫员)。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工作由2021年工作基础较好、实施意愿强的74个县区承担,资金主要用于推广单位星级服务创建、农业技术推广、建立农业示范基地、特聘计划、科技攻关和农业科技先行共建等工作,体系建设每县补助75万元,科技先行县(3个)、科技攻关县(4个)、五星级推广机构的县(6个)每县均补助30万元、特聘计划每县补助40万元。农技员培训7500人,标准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补助,培训执行《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认定省级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的通知》(陕农业办发〔2010〕120号)、《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陕农业办发〔2014〕109号)文件。

附表:

1.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资金及任务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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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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