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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级财政重点支持千亿级设施农业等农业专项实施方案

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峰云汇   时间:2022-09-05 15:13:52

陕西第二批省级财政重点支持千亿级设施农业等农业专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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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省级财政农业专项项目实施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2022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及省财政预算安排,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制定了农业生产发展、农业公共及服务保障、农业灾害防控救助等省级财政农业专项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本批次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千亿级设施农业、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种植业)、畜牧全产业链建设等有关内容。

一、千亿级设施农业

(一)建设内容

1.蔬菜产业链

(1)高标准城市近郊保供基地建设。围绕城市“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按照“省级抓示范,市县建基地”的思路,加强以蔬菜为主的新型设施基地建设,提升反季节蔬菜供应能力。以新型结构设施为重点,支持建设15个标准化、规模化、宜机化新型设施农业示范基地,每个基地相对集中连片500亩以上(渭南市200亩以上),并配套建设完善棚面雨水收集节水灌溉系统。支持建设西咸新区规模适度都市设施农业基地。

(2)老旧设施更新和改造提升。以新型标准化日光温室和大拱棚为模板,按照“三改一提(改棚、改土、改水,提升机械化自动化水平)、缺啥补啥”的要求,支持改造提升17个老旧设施基地。重点对2012年以前建设的结构不合理、不牢固、不适合机械化作业,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老旧棚型、盐碱化土壤进行改造提升,建设完善棚面雨水收集节水灌溉系统,配套机械化、自动化等设施装备。  

(3)种苗繁育体系配套建设。围绕规模化生产基地,按照每万亩基地配套一处工厂化育苗中心的布局,支持建设2个蔬菜工厂化育苗中心,每个工厂化育苗中心4000平方米以上,并配套有设施农业基地100亩以上,提高种苗供应能力和示范展示效应。支持建设1个花卉种苗繁育基地。

(4)高山菜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围绕三大高山冷凉菜产业带,按照绿色、有机生产要求,依托独特的生态资源和气候条件,支持建设7个相对集中连片3000亩以上标准化高山菜示范基地,用于完善灌溉管网、节水灌溉系统和生产机械设备配套等。

2.食用菌产业链

(1)菌种繁育中心建设。支持4个菌种繁育企业扩能提质,年生产菌种50万袋(瓶)以上,完善设施设备配套,提高菌种繁育供应能力。

(2)高标准设施食用菌示范基地建设。支持14个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高标准设施食用菌示范基地建设,并配套年加工能力500万袋以上的菌包加工生产线,铜川市可适当降低规模。

3.技术服务与推广

开展设施农业绿色高质高效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重点开展蔬菜、食用菌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技术集成装配熟化与推广等,开展先进实用技术研究,破解产业难题,提升生产水平;开展产销信息监测预警、信息分析与发布,助力生产结构调整和产销顺畅。

(二)补助标准、环节

1.高标准城市近郊保供基地建设。每个高标准蔬菜示范基地补助100-400万元,主要用于设施棚体建设和设施配套仪器、机械装备、土壤改良、集雨窖及节水灌溉系统建设完善等。

2.老旧设施更新和改造提升。每个老旧设施基地补助150-400万元,主要用于设施棚体建设和设施配套仪器、机械装备、土壤改良、集雨窖及节水灌溉系统建设完善等。

3.种苗繁育体系配套建设。每个育苗中心或繁育基地补助200-300万元,主要用于智能连栋棚体建设和苗床配套等。

4.高山菜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每个高山菜示范基地补助100-400万元,主要用于基地节水灌溉系统和移栽机、起垄机、覆膜机等机械设备购置。

5.菌种繁育中心建设。每个菌种生产场补助不超过50万元,主要用于棚体建设、仪器设备及加工生产线配套等。

6.高标准设施食用菌示范基地建设。每个示范基地补助100-200万元,主要用于棚体建设、仪器设备及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

7.设施农业绿色高质高效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每个项目补助30-120万元,主要用于新品种、新技术研发、试验示范与技术集成推广、技术培训、信息监测与报送等。

(三)补助对象

高标准城市近郊保供基地建设、老旧设施更新和改造提升、种苗繁育体系配套建设、高山菜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菌种繁育中心建设、高标准设施食用菌示范基地建设等项目,优先支持蔬菜、食用菌生产大县及全产业链示范县的蔬菜、食用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链主龙头企业等。设施农业绿色高质高效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补助对象主要为省市县园艺蔬菜技术推广部门及相关技术研究院所。

二、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种植业)

(一)建设内容

1.茶产业

(1)茶叶全产业链示范项目。由链主企业引领建成茶叶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开展茯茶全程清洁化、智能化、连续化加工线建设,链接陕南茶区开展黑毛茶标准化、清洁化生产和降低茶园基地重金属含量试验示范,建立黑毛茶生产基地与茯砖茶加工区协作联动机制。开展茯砖茶全产业链机械设备研发、标准制修订等,为茯砖茶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建立黑毛茶清洁化加工基地3个及茯砖茶全产业链示范基地1个。

(2)无性系茶苗繁育基地建设。以“陕茶一号”为主建设无性系茶苗良种体系,建设1个年产2000万株以上的无性系良种母穗繁育基地,2个年产1000万株以上的无性系良种茶苗繁育基地,繁育种苗以陕茶1号、龙井43、安吉白茶、中黄1号等我省茶区适生、优质、高效的名优无性系茶树良种为主,为标准茶园创建和低产茶园改造提供种质保障。

(3)省级绿色高效示范茶园创建。以《陕西省茶叶标准化示范园建设规范》为依据,创建、改造提升8个省级绿色高效示范茶园。建成的示范园核心区面积不低于300亩,主要茶树品种为无性系良种,早中晚生茶树搭配种植,园内配套设施齐全,能适应机械化生产要求,并应用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等技术。开展茶园土壤改良试验示范,提升茶树鲜叶品质,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初步实现生态化建园、机械化管理、标准化生产。 

(4)茶叶龙头企业提质增效建设。开展绿茶、红茶、白茶等生产线提档升级改造,促进陕茶清洁化、连续化、标准化、智能化生产。支持9个龙头企业开展茶园土壤改良和茶叶专用肥增产实验,新产品研发、中试等,不断丰富陕茶产品结构,促进绿茶、红茶等茶品质量提升,为市场提供优质产品。打造陕茶标准化出口基地,细化产品目标市场,拓展海外市场,提高陕茶竞争力和综合效益。

(5)陕茶新技术研发与服务、陕茶区域公共品牌宣传推广及市场开拓。针对我省茶产业发展薄弱技术环节和产业发展存在的关键问题,引进、示范和推广优良茶树新品种。支持茶叶技术推广单位开展茶园管护、低产改造、茶叶加工、智能化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开展陕茶体系有关标准完善、制定、推广,优化提升绿茶、红茶、黑毛茶、茯茶等质量水平。组织开展绿茶、红茶、黑茶等加工技能竞赛,参加全国茶叶有关技能竞赛等活动。

2.道地中药材产业

(1)道地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支持建设7个优质高效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综合试验示范基地,提升种苗的供给能力,推广“一县一品”种植模式,制定种植技术规范,加快产地优势道地药材种植现代化进程。

(2)中药材生态化栽培技术推广与服务。提升我省中药材从业技术人员规范化栽培技术,开展道地药材规范化栽培技术集成。

3.魔芋产业

(1)魔芋种芋智能化繁育中心建设。产学研相结合,进一步加快魔芋种芋新品种选育、种芋快速繁育、抗病高产栽培、魔芋产品深加工等方面的研究。加强国内优质魔芋种质资源的收集、评价与鉴定,提高魔芋种间杂交技术,加快魔芋抗病、高产、优质魔芋新品种的选育。建立标准化种源繁育基地,加速魔芋新品种安魔128的推广应用,建设魔芋种芋智能化繁育中心1个。

(2)林下魔芋套栽模式示范与推广。推广一年制魔芋高效栽培技术,提高生产效率。推广林下魔芋绿色栽培技术,减少农药、化肥的用量,生产优质魔芋原材料。通过“良种(优质魔芋新品种)+良法(绿色、高效栽培技术)”配套,加速我省魔芋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建设4个示范区,推广林下魔芋套栽模式示范与推广。

4.蚕桑产业

(1)蚕桑绿色高效示范园创建。建设2个绿色高效蚕桑示范园,配置桑园管理机械及蚕室机具,提升设施水平,开展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蚕桑生产,配套示范标准化绿色蚕桑生产技术,开展蚕桑产业多重功能试验示范,创新蚕桑产业发展模式,拓展产业链。

(2)蚕种检验检疫及质量控制。开展蚕种检疫、样品检测等工作,强化蚕种质量控制,保护家蚕品种资源。开展优良家蚕新品种引进、繁育、推广,提升家蚕良种繁育能力。

(3)蚕桑技术推广。开展绿色高效现代蚕桑生产技术培训及试验示范、推广。开展现代蚕桑轻简高效生产模式创建。

(二)补助标准、环节

1.茶产业

(1)茶叶全产业链示范项目。每个加工和示范基地补助100-300万元,主要支持智能化、连续化生产线建设,机械研发、标准制订、机械化采茶试验示范等。

(2)无性系茶苗繁育基地建设。每个基地补助50-100万元,主要支持“陕茶一号”母穗繁育及良种茶苗繁育等。

(3)省级绿色高效示范茶园创建。每个省级绿色高效示范茶园补助100万元,主要支持开展低效茶园改造提升,茶园节水灌溉、绿色生态防控、土壤改良试验示范等。

(4)茶叶龙头企业提质增效建设。每个补助80万元,主要支持生产加工设备清洁化、智能化改造提升,茶叶生产技术人员技能提升等。

(5)陕茶新技术研发与服务。每个补助30-85万元,主要支持陕茶关键技术研发及全产业链标准完善制订,开展茶园管护、低产改造、茶叶加工、智能化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服务,无性系茶树引种实验示范点建设和陕茶标准体系修制订等。

2.中药材产业

(1)道地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每个基地补助100-300万元,主要支持中药材良种繁育、综合试验示范等。

(2)中药材生态化栽培技术推广与服务。支持开展中药材规范化栽培技术及道地药材规范化栽培技术集成培训,补助9万元。

3.魔芋产业

(1)魔芋种芋智能化繁育中心建设。每个繁育中心补助100万元,主要支持建立标准化种源繁育基地,开展魔芋原种繁育、原种提纯复壮及魔芋种芋智能化繁育,加快魔芋新品种安魔128的推广应用。

(2)林下魔芋套栽模式示范与推广。每个示范推广区补助100万元,主要支持林下魔芋套栽模式示范与推广。

4.蚕桑产业

(1)蚕桑绿色高效示范园创建。每个示范园补助80万元,主要支持配置桑园管理机械及蚕室机具,建设自动化工厂化养蚕设施装备,开展蚕桑产业多重功能试验示范。

(2)蚕种检验检疫及质量控制。支持开展优良家蚕新品种引进、繁育、推广,蚕种检疫、优良蚕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及生产技术培训等,补助50-155万元。

(3)蚕桑技术推广。支持开展绿色高效现代蚕桑生产技术培训及试验示范、推广,现代蚕桑轻简高效生产模式创建等,每个补助50万元。

(三)补助对象

1.茶产业

(1)茶叶全产业链示范项目。补助对象为茶产业链主企业。

(2)无性系茶苗繁育基地建设。补助对象为省级以上茶叶龙头企业或年繁育1000万株以上茶树种苗繁育专业合作社。

(3)省级绿色高效示范茶园创建。补助对象为省级绿色高效示范茶园。

(4)茶叶龙头企业提质增效建设。补助对象为省级以上茶叶龙头企业或黑毛茶加工企业。

(5)陕茶新技术研发与服务。补助对象为省、市级茶叶管理和技术单位、科研机构及有关院校等。

2.中药材产业

(1)道地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补助对象为道地药材生产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

(2)中药材生态化栽培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对象为省级技术推广单位。

3.魔芋产业

(1)魔芋种芋智能化繁育中心建设。补助对象为魔芋生产科研院所。

(2)林下魔芋套栽模式示范与推广。补助对象为魔芋生产大县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

4.蚕桑产业

(1)蚕桑绿色高效示范园创建。补助对象为具有年共育300张以上小蚕专养基地、集中连片标准化桑园800亩、运营2年以上的蚕桑新型经营主体。

(2)蚕种检验检疫及质量控制。补助对象为年生产一代杂交种5万张以上的家蚕良种繁育单位和省级蚕种检疫检验机构。

(3)蚕桑技术推广。补助对象为省级科研院校和市级蚕桑技术推广单位。

三、畜牧业全产业链建设

(一)建设内容

1.乳制品全产业链建设。按照《陕西省乳制品产业链提升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支持新建、改扩建奶牛养殖场,加快奶山羊重点县产业转型升级。

2.生猪全产业链建设。支持生猪重点县实施生猪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建立完善良种繁育体系,新建、改扩建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支持生猪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条,壮大产业规模。

3.肉牛肉羊全产业链建设。支持肉牛重点县实施肉牛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发展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家庭牧场,支持肉牛“链主”企业联合科研院校开展肉牛育种创新。支持肉羊重点县实施肉羊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开展肉用绵羊经济杂交,支持白绒山羊规模扩大、品质提升,发展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家庭牧场。

4.家禽全产业链建设。支持家禽重点县实施家禽全产业链建设项目,依托大型龙头企业带动肉禽、蛋鸡全产业链发展,新建、改扩建一批规模养殖场,开展家禽新品种(系)培育。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1.乳制品全产业链建设

实施范围(奶牛):陇县、定边县、榆阳区等3个县区。补助对象:具备新建设计存栏5000头奶牛养殖场能力的企业(陇县、定边县),在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备案的规模奶牛场(榆阳区)。补助标准:新建1个设计存栏5000头奶牛养殖场补助500万元,每百头设计规模养殖场提升改造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实施范围(奶山羊):在富平县、三原县、武功县等3个县。补助对象:设计存栏100只以上养殖场户和存栏1000只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标准:奶山羊养殖场户财政资金补助原则上不超过生产区建设总投资的40%(不含生活区、土地及购买羊费用),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50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机械化挤奶站或羊奶收购站,每个村补助不超过20万元。

2.生猪全产业链建设

生猪全产业链典型发展县建设项目实施范围:陈仓区、麟游县、太白县、长武县、淳化县、临渭区、蒲城县、黄龙县、靖边县、城固县、汉滨区、汉阴县等12个县(区)。补助对象: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部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国家级无非洲猪瘟小区、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国家级或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猪“链主”企业。补助标准:每个企业补助100-500万元。

生猪基地县建设项目实施范围:礼泉县、武功县、印台区、大荔县、澄城县、白水县、华阴市、宜川县、米脂县、吴堡县、绥德县、清涧县、勉县、紫阳县、白河县、商南县、洛南县等17个县(市、区)。补助对象:在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备案的规模养猪场。补助标准:每场补助15-30万元。

3.肉牛肉羊全产业链建设

肉牛基地县建设项目实施范围:麟游县、黄龙县、子长市、神木市、定边县、靖边县、府谷县、西乡县、旬阳市、汉阴县、汉滨区、山阳县、洛南县等13个县(市、区)。补助对象:肉牛规模养殖场(设计存栏200头以上)和家庭牧场(设计存栏100头以上),且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进行备案。补助标准:每个规模养殖场补助10-20万元,每个家庭牧场补助5-10万元。

肉牛育种创新项目实施范围:杨凌示范区。补助对象: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肉牛“链主”企业。补助标准:每个企业补助1000万元。

肉羊全产业链建设实施范围:印台区、耀州区、华阴市、宝塔区、吴起县、府谷县、平利县等7个县(区)。补助对象:设计存栏5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和设计存栏200只以上的家庭牧场,且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进行备案。补助标准:每个规模养殖场补助10-20万元,每个家庭牧场补助5-10万元。

4.家禽全产业链建设

家禽全产业链典型发展县建设项目实施范围:蓝田县、礼泉县、蒲城县、澄城县、印台区、山阳县、韩城市等7个县(市、区)。补助对象:部级家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家禽“链主”企业、产加销一体化龙头企业。补助标准:每个企业补助100-500万元。

家禽基地县建设项目实施范围:岐山县、长武县、永寿县、泾阳县、三原县、耀州区、大荔县、合阳县、略阳县、镇坪县、白河县、商南县等12个县(区)。补助对象:在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备案的规模家禽养殖场。补助标准:每场补助10-20万元。

家禽产业苏陕合作示范带动项目实施范围:汉滨区。补助对象:带动农户增收成效突出的家禽养殖企业。补助标准:每个企业补助不低于100万元。

(三)支持环节

1.乳制品全产业链建设。奶牛:主要用于奶牛扩群增量,支持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粪污处理设备、生产设备购置。奶山羊:主要用于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养殖场生产区建设和生产设备采购等(不含生活区、土地及购买羊费用)。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机械化挤奶站或羊奶收购站,配备冷藏设施和快检设备等。

2.生猪全产业链建设

生猪全产业链典型发展县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部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国家级无非洲猪瘟小区、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国家级或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猪“链主”企业从境外引进良种种猪、建设国家级生猪核心育种场、开展生产性能测定以及新品种(系)培育、粪污资源化利用工艺设备提升改造、屠宰加工厂建设等。

生猪基地县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支持规模养猪场新建、扩建养殖圈舍、改进粪污利用、节水养殖等工艺设施设备、配备完善生物安全设施设备等。

3.肉牛肉羊全产业链建设

肉牛:肉牛基地县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新建、扩建养殖圈舍、改进粪污利用、节水养殖等工艺设施设备等。肉牛育种创新项目。主要用于种牛引进、生产性能测定、肉牛新品种(系)培育、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及养殖圈舍改造提升等。

肉羊:主要用于支持规模养殖场新建、扩建养殖圈舍、改进粪污利用、节水养殖、生物安全等设施设备等。

4.家禽全产业链建设

家禽全产业链典型发展县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支持部级家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家禽“链主”企业、产加销一体化龙头企业从境外引进良种种鸡、开展生产性能测定以及新品种(系)培育、粪污资源化利用工艺设备提升改造、屠宰加工厂建设等。

家禽基地县建设和家禽产业苏陕合作示范带动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家禽规模养殖场新建、扩建养殖圈舍、改进粪污利用、节水养殖等工艺设施设备、配备完善生物安全设施设备等。

(四)省级畜牧事业单位技术推广及质量检测工作

安排18万元,支持省饲料工作总站开展饲料生产企业管理标准化提升等。安排202.4万元,支持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开展奶山羊适度规模养殖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畜禽健康养殖与质量安全提升技术推广、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与种质资源保护等。安排138万元,支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奶山羊疫病病原学监测指导和培训。安排529.8万元,支持省畜牧产业试验示范中心开展秦川肉牛杂交组合试验、奶牛良种扩繁现代繁殖关键技术集成与试验示范、优质牧草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安排62.4万元,支持省农牧良种场开展肉牛性能测定。安排40万元,支持省农业检验检测中心开展生鲜乳、饲料、“瘦肉精”监督抽检。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细化实施方案。各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本方案进行进一步细化,并指导各县(区)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区)在制定实施方案过程中,要做好任务分解,细化补贴对象、比例、方式等内容,明确申报审核和过程监管。

(二)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各县(区)要加强项目主体遴选管理,确保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加快项目实施,争取11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不得擅自改变项目计划,确需变更的,要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申报。

(三)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各市县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严格按照建设内容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安全、项目顺利实施。要加强资金管理,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禁挤占、挪用。要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先期安排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开展项目验收、资金兑付等有关工作。

(四)强化项目绩效考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实施成果等情况按要求开展绩效考评,于12月30日前将绩效考评报告、项目验收总结和项目总结一并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将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验。

(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各地要严格按照中省关于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有关规定安排和使用资金。

附件:

1.千亿级设施农业项目数量控制及资金分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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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种植业)项目数量控制及资金分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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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畜牧业全产业链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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